根据《关于印发院(系)、直属研究院公用房定额管理细则的通知》(沪交资实【2022】7号文件)文件精神,为保障设施运行,更好地服务高水平科研,在运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对用户房屋资源费分担标准作如下调整。调整方案经研究院党政联席会(2022年第十二次)审议通过。
相关收费类目与分担标准调整如下:
功能区位
| 计量单元
| 分担标准
| 备注
|
独立办公室
| 套内面积
| 4元/平米·天
| 独立办公室套内面积为10-15平米
|
实验工位
| 工位
| 20元/个·天
| 按照5平米计算
|
研究生办公工位
| 工位
| 8元/个·天
| 按照2平米计算
|
设备间
| 套内面积
| 4元/平米·天
| 根据实际占用情况计算
|
以上费用标准拟定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转化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