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 > 正文

    公告

    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关于用户房屋资源费分担标准调整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根据《关于印发院(系)、直属研究院公用房定额管理细则的通知》(沪交资实【2022】7号文件)文件精神,为保障设施运行,更好地服务高水平科研,在运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对用户房屋资源费分担标准作如下调整。调整方案经研究院党政联席会(2022年第十二次)审议通过。

    相关收费类目与分担标准调整如下:

    功能区位

    计量单元

    分担标准

    备注

    独立办公室

    套内面积

    4元/平米·天

    独立办公室套内面积为10-15平米

    实验工位

    工位

    20元/个·天

    按照5平米计算

    研究生办公工位

    工位

    8元/个·天

    按照2平米计算

    设备间

    套内面积

    4元/平米·天

    根据实际占用情况计算

    以上费用标准拟定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转化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