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新闻资讯 > 正文

上海市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核查中心一行考察上海交大转化医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1-06-07

2021年6月1日,上海市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核查中心主任范之劲、体系部部长刘歆、体系部副部长谢能、质量部副部长黄立奇一行到达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进行考察交流。

转化医学研究院张显明书记,转化医学上海设施指挥部办公室孙洁林副主任,分析测试中心张兆国主任,复旦大学李富友教授,生物医学制造中心及注册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考察调研活动。会议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医师、转化医学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研究与临床转化服务中心主任王金武教授主持。

1401812153358372865.jpg

首先张显明书记向与会专家介绍了转化医学研究院发展进程、能力建设、科研创新、科技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及未来发展规划。座谈会上,双方就科研成果转化、医疗器械注册前准备、质量管理、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进行交流。

为推进高校原始创新成果的转化,王金武教授提出筹建上海交通大学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建议检测中心的职能应包括承担授权的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和注册检验;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试验验证工作;研究开发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开展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方面的国际合作和技术交流活动;开展国内、外实验室间的比对试验等。

1401812210157637633.png

范之劲主任介绍了上海市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核查中心的近期工作安排,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于6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监局正在组织制修订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指导原则等,将按照程序陆续发布。新《条例》将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注册、备案管理,临床评价管理,生产许可、备案管理,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查处等规定逐步贯彻落实。以新《条例》为指导,范主任提出建设上海交通大学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应考虑实际需求,在进行注册前应理清技术资料和工艺流程,同时产品转化在质量体系上容易受限,科研人员应认识到器械产品转化路径与做研究的差异,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

1401812302289719298.jpg

张显明书记表示科研成果转化工作要落实到具体部门与人员以进行实质推进,同时应做好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科研人员应及时提出技术转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寻求分析测试中心、生物医学制造中心、注册中心等多方协助,发挥多方职能。随后上海市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核查中心一行参观了生物医学制造技术中心,对中心在实验室环境、设备配置等方面给予高度评价与细心指导。

1401812341435158530.jpg

双方就在上海市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核查中心的支持下筹建上海交通大学医疗器械试制基地交换了意见,认为未来可在此开展有关产品注册人制度下医疗器械注册证申请的交流活动,推进注册人制度的实施;为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等科研人员申请注册人制度下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提供符合法规要求的试制基地;先试先行,成为全国首创试验田。最后,双方专家、领导达成共识,希望共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服务站,立足上海交大,辐射长三角。同时中心将为上海交通大学科研人员在医疗器械研发、试制及注册报批一体化建设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